我恋足,然后喜欢女生踩踏,光脚或丝袜越兴奋,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现在越来越严重
首先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有个事情是需要明确的,个人嗜好不完全属于心理问题,不是所有的嗜好都需要做调整的,甚至这里包括一些不被我们大众或者主流人群所认可的嗜好。 嗜好一般有良恶之分,而其区分标准基本就是主流价值观。 不好的嗜好一定不好吗?中国现在有个很著名的收藏家叫马未都,他有收藏古物的嗜好,在当年的主流观点就认为收藏瓷器字画基本属于封建遗老遗少的玩物丧志行为。若干年过去了,当年的玩物丧志的小伙子变成了什么了呢?刚改革开放的时候,穿牛仔裤、戴蛤蟆镜,这种造型基本就可以肯定是一个标准的流氓打扮了。现在要是在大街上你遇见这么一主儿,你会认为他是流氓吗? 我说这个例子并不是鼓励大家去跟主流思想去抵抗,而是为了说明很多的嗜好良恶之分,是有着明显的时代烙印。随着时代的变迁,思想也是会随之变化的。 还有一个更为极端的例子,那就是“同性恋”。 1973年,美国心理协会、美国精神医学会,将同性恋行为自疾病分类系统去除。 2001年4月20日,《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出版,在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的定义非常详细,同性恋并非一定是心理异常。 那问题就来了,究竟什么样的嗜好是需要调整的呢? 一般有三点可做参考: 1.嗜好本身是否违反现行法律。比如吸毒,这个就直接上升到犯罪的层级了。 2.嗜好本身是否严重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比如酗酒等。 3.嗜好本身对你周围的其他人是否产生了干扰。比如你喜欢吃臭豆腐,并且也强迫其他人吃。 如果这三点都没有问题的话,恭喜你,放宽心,你的嗜好没有任何的问题。如果其中任何一点有问题,我建议你及早做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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